前言:有夢最美,但是要築夢才能踏實。我們在一起是因為有共同的目標和方向;我們成為一家人是因為願意委身於異象,委身於彼此。無論我們往哪裡去,只要帶著大使命,家人的關係就不會改變。
主題經文:【馬太福音28:18-20】(請自行參閱聖經)
一、得著所有的權柄
很多時候我們很期待有些特別的事情發生,但是當事情真的發生時,我們卻疑惑是不是真的。能夠有信心服事、成為世界的光,是因為我們知道有從神來的權柄。服事並非看經驗也不是看年紀,而是當聖靈降臨在我們身上,我們就必得著能力!
服事神的唯一條件,就是願意跟隨!一位剛出社會不久的社會青年,即便工作很忙,仍然跑校園、牧養守望組員,現在是一個牧區的區長。只要願意回應神的呼召跟使命,神必定會使我們一樣好處也不缺。
二、搶救所有的靈魂
【約14:12】「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,我所做的事,信我的人也要做,並且要做比這更大的事,因為我往父那裡去。」當我們得著能力之後,就是要跨越出去,使萬民作主的門徒。漂亮的建築物不是主所要的教會,神所要的教會是齊心聚集、同心敬拜的人!神所要的,就是我們去使人的生命改變,讓人人都有有盼望、喜樂、熱情的人生。
人生的意義不是只是為了活下去,神給每個人都有呼召和使命。我們的異象,就是要恢復榮耀的生命,而認識耶穌後,生命自然就會改變了。但願我們得著能力,也要把福音傳給還沒有認識耶穌的人!
三、遵行所有的教訓
父母總是希望可以把好的東西給兒女,教會所分享的真理、祝福,都是蒙福的原則。無論是聚會、禱告、服事、奉獻,都是祝福。當我們甘心樂意給予的時候,神就會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於我們。
我們如果不在乎神的教導與原則,即便有人叮嚀也是一樣。不要成為不冷不熱的基督徒,我們的要連結於大使命,使之成為我們生命的一部分,得著能力開拓教會,傳福音直到地極!